2010年6月,在《中国学校体育》官方博客圈(以下简称“圈子”)成立两周年之际,经杂志社讨论研究,决定在“学体部落”中选择一批理论与实践水平较高,且热衷于“圈子”发展的教师成为杂志社特约通讯员,并在2010年第12期《中国学校体育》(以下简称“学体”)公布通讯员75人。为使通讯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及时向“学体”反映新闻线索,主动报道当地学校体育、教育教研和阳光体育活动等开展情况,关注一线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并向杂志社反馈一线体育教师心声,宣传“学体”办刊思想,促进广大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特制订《<中国学校体育>特约通讯员工作准则》。
一、指导思想
宣传“学体”办刊宗旨,促进体育教师专业成长,扩大“学体”在基层学校的知名度;培养一支专业技能过硬、教育教学富有特点且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通讯员队伍,及时宣传报道当地学校体育工作信息,推动学校体育蓬勃发展。
二、通讯员的工作任务
1.通讯员采访、报道代表“学体”杂志社行为,所有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要经通讯员社外管理团队初审同意,报杂志社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展。特殊情况可以和通讯员团队总负责人李兵(联系电话:010—66093855)联系后进行采访报道。
2.通讯员采访、报道时,需持特约通讯员证方可进行采访,杜绝无证采访。
3.通讯员要关注当地体育工作活动信息,及早掌握活动时间和规模,制订切实可行的采访计划。通讯员在采访前,要积极和当地主管此项工作的部门或领导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使采访、报道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4.采访结束后,要及时整理采访后的文字和图片材料,并发送到“
学体”通讯员信箱(zgxxtytxy@163.com)中,经通讯员管理团队初审和复审后,由“学体”杂志社终审。稿件审理周期为1个月。
5.通讯员在采访活动中,一般以采访当地的体育活动为主,如遇较大体育活动(地市级以上)时,需要同省份的通讯员参与活动的,其他通讯员要给予必要的帮助。必要时,杂志社会安排专人帮助采访、报道工作。
6.通讯员在采访时,不写人情稿、关系稿,不接受被采访单位的礼品、财物,不做影响杂志社声誉的事。
7.主动学习新闻报道基本知识,掌握通讯报道技巧,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具有互相合作的集体精神,能够及时完成杂志社交给的工作和任务,撰写出符合“学体”办刊风格的稿件。
三、通讯员的基本权利
1.通讯员聘任期限为两年。
2.参与杂志社举办的学术活动,对案例、论文和教学设计等评比作评委和实验者,并在当地组织杂志社的增刊文章。
3.参与一线话题文章、博客圈精华博文的点评。
4.推荐杂志官方博客圈上的优秀博文。
5.优先获得杂志社赠送相关活动的礼品。
6.每年表彰表现突出的通讯员,并在杂志上进行宣传。
7.优秀通讯员经过长期观察和考核优先成为杂志社社外栏目编辑。
8.被选为通讯员,杂志颁发有效期两年的“通讯员证书”。
9.经报批杂志社批准的情况下,可代表杂志社在本地进行有关学校体育活动的采访工作。
四、通讯员的义务
1.及时准确地为杂志社提供所在地区(市、区)学校体育工作的新闻线索或者新闻报道。
2.积极自觉申请主持“草根争鸣”论坛话题的讨论(每年最少一次),同时配合和参与其它论坛话题的讨论,并撰写话题总结。
3.在圈子中经常能发表高质量的博文,积极点评其他教师博文,能在教学和写作上帮扶中西部地区的教师(两名以上),在聘期内需指导和帮助中西部教师在《中国学校体育》杂志至少发表一篇文章。通讯员要对所指导的稿件进行点评,着重阐述推荐理由、文章内在价值和修改后的反思等。
4.定期到读者QQ群中进行交流和主持相关话题的讨论,解答一线教师教学上的问题。
5.以圈子和论坛为媒介,介绍圈子和论坛进入当地教研活动主题中去,并能和当地教研员合作开展圈子和论坛内学习和发表博文的活动。
6.在当地及网络积极宣传《中国学校体育》杂志发行征订工作和圈子、论坛、QQ群,并能带动当地的教师参与。
7.搜集一线教师对杂志和圈子、论坛、QQ群的建设性意见,及时梳理反馈给编辑部(zgxxty_lb@vip.163.com);积极为杂志社和圈子、论坛、QQ群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方案。
五、通讯员的考核
1.通讯员除要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外,杂志社对通讯员实行每半年考核制度。
2.通讯员要及时制订采访计划,完成宣传、报道任务,每半年最少要上报一篇有质量的宣传稿件;两年内至少发表一篇稿件,并作为考核的主要条件。
3.每个通讯员的基分为100分,经申报同意后上传一篇稿件加5分(未申报的稿件不加稿件分),发表一篇文章加12分。没有经过申请手续或未被“学体”录用的稿件,择优推荐到“中国学生体育网”,如被网站采用,按学体发表稿件进行加分。每半年按照总分高低顺序对通讯员进行一次考核。对一年内总分低于110分的通讯员,下一期不再聘用。
4.每年对通讯员进行表彰一次,并作为续聘通讯员的重要条件,被表彰的人选占通讯员总人数的20%。
5.通讯员由杂志社备案,如出现影响杂志声誉或其它事件,杂志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学校及单位所属市教育局。
六、其他事项
1.通讯员采访报道的设备由本人自己装备,编辑部不进行统一安排。
2.通讯员一般性的采访仅限于当地,如外出采访在经杂志社批准的情况下,采访时的交通、住宿等费用,杂志社原则上给予报销,并对发表的稿件支付稿酬。
3.本细则在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社外通讯员负责人:申克才、钟恒炳
社内负责人:李兵
《中国学校体育》杂志社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