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体“训练与竞赛交流”群(QQ群)和BBS论坛“训练与竞赛”版块的管理,规范学体杂志“训练与竞赛”栏目宣传与研讨、选题与策划等组织管理工作;为有效规范管理团队成员的参与、管理行为,同时也为使群务管理有据可依;为给“学体部落”体育教师提供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学习交流平台,现制订如下管理与职责规定。

 一、要有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1、学体社内负责人分配各项工作任务后,管理员要认真按时完成,不能无故拖延,更不能搪塞。能预知个人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工作时,要事先和社内分管负责人说明并征得请假许可;临时有事不能参与团队集体活动时,务必在活动开始前向社内负责人请假并简单说明理由;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不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时,必须及时向社内分管负责人陈述情况,并请其他管理员帮助完成工作任务,其他管理员有义务给予帮助。

2、管理员要自觉、自主、定期地到自己的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如确实有事较长时间不能到岗管理,需告知社内负责人原因并请假。

3、论坛“训练与竞赛”版块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各位成员制订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各子版块负责人要定期完成并向杂志社提交所负责版块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以保证各版块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各版块负责人有义务、有责任主持好相关版块的工作,并要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管理工作中,要富有亲和力,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要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处理群务时富有责任感和正义感,能依据《学体论坛“训练与竞赛”版块管理暂行规定》,公正无私地处理管理事务;要有良好的维护学体部落健康发展的意识。

    5、能热心与群友交流“训练与竞赛”的工作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知识,工作或学习之余能及时回复或参与群友在“训练与竞赛”中所遇问题的讨论,能按照论坛公布的“训练与竞赛”话题研讨活动,及时在群里发动并引领群友开展话题研讨。

 二、要有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

1、要有优良的团队协作精神。管理团队采取分工协作制下的分块管理,每个管理区块虽采取主负责人负责制,但其他管理员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主负责人开展相关工作。遇到疑难问题,管理员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共同研究解决。

2、“训练与竞赛”社外总负责人负责杂志社与各管理员之间的协调工作,各管理员有义务和责任协助总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三、要有榜样示范意识

     管理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学体论坛“训练与竞赛”版块管理暂行规定》,为“学体部落”群友树立榜样。管理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学体,在为人处事上和交流沟通中有责任和义务做“学体部落”普通群友的表率,在遇到疑难管理事务时务必三思而行,在充分考虑维护学体杂志形象,促进“学体部落”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广大“学体部落”成员利益的情况下,做出合理的处理决策。

 四、要有学习意识和容忍意识

1、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精神,在交流研讨中,要鼓励各种不同学术观点言论的发表,杜绝搞一言堂、搞学术专制,要有学习意识,要能正确面对“错误”观点。

2、在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即使遇到刻意捣乱、明显违背科学性等言论,也要先予以警告,在当事人不听警告的情况下再做“请出”等进一步处理。

五、要有保密意识

1、学体“训练与竞赛”管理团队研究决定的,但尚未公开的任何研讨活动、选题计划、发展规划等,在未公布之前,必须保密。

2、“训练与竞赛”讨论组的聊天记录和管理员私下之间关于管理事务的聊天记录,均不得外传。

六、管理员主要职责范围和权力

1、QQ群管理员要严格审核申请加入的群友情况,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行使审核通过或拒绝的权力。

2、利用各种机会义务宣传学体部落和学体杂志,按计划及时组织群友参与QQ群和论坛的话题研讨活动。

3、QQ群管理员遇到下列情况时,要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提醒规劝】——①提醒新进群友按要求修改群名片;②提醒和规劝群友自我修正不良违规行为(如,涉及不良政治倾向、色情、暴力、不文明、侮辱攻击群友等言论);③耐心规劝,并力促发生矛盾的群友和解。

【警告剔除】——①依据《<中国学校体育>杂志QQ群群规》,对违规行为予以警告;②警告无效时,保留证据即可直接做出请出群处理;③对情节严重者直接请出。管理员做出警告请出决定时,需在群内用红色字体通报实情和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以儆效尤。

【举报汇报】——遭遇严重违法者,先保存证据,并向学体社内负责人汇报,再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4、学体BBS论坛管理员遇到违反《学体论坛“训练与竞赛”版块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时,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管理员在管理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在“训练与竞赛”讨论组向管理团队其他成员留言通报(情况严重时还需同时向学体社内负责人汇报,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引发矛盾时,还需提交文本形式的相关情况说明):①不利于学体部落健康和谐发展的言行;②不利于学体“训练与竞赛”版块和栏目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③当天给予清除或举报的人和事。

 

七、对本职责规定未涉及的管理事务,本着“为群服务、对群负责”的精神,管理员可酌情做出相应处理,如确实感到问题棘手无法把握处理尺度时,应请示学体社内负责人后再做出处理。

    本试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在正式规定未公布前均依据本试行规定试行。

 

 

《中国学校体育》杂志社

2012年 10 月 8 日